1、基本条件:
拥护四项基本原则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,身体健康、未婚。(现大部分专业不再有年纪限制)报考表演、编剧、作曲、导演、史论专业,年纪不超越30周岁,婚否不限;报考其他专业,年纪不超越25周岁。
有特殊奉献与才能的公民,经所在单位引荐,报考各专业的年纪可适当放宽、婚否不限。契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,经所在单位同意,能够报考。
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、军队兵士经大军区级政治部同意、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专业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,经所在单位同意能够报考。
2、身体条件:
报考美术院校(专业)要求考生:身体健康,除契合教育部、卫生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(修订)》外,无色盲、色弱。报考史论专业的考生。年纪可放宽到30周岁,婚否不限。有特殊奉献与才能的考生,由所在单位引荐并经省招生办公室同意,年纪可适当放宽,婚否不限。
报考音乐、影视类院校(专业)要求考生:年纪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能够报考表演、演奏专业;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能够报考其他专业;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。报考播音掌管专业,男身高不低于172厘米,女身高不低于160厘米(严厉依照身高限制)。